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第5号)

时间:2020-03-06浏览:1037设置

各部门、各学院:
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按照属地管理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各单位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台账,继续全面了解师生出行情况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落实师生信息“日报告”制度。要再次告知全体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,具体返校时间待学校进一步通知。

2.住在校外教职工无工作需要暂时不得进入泉山校区,如因工作需要到校,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,由单位党组织将需要到校教职工姓名、到校时间、事由等情况报校防控办(校办公室),校防控办根据情况出具工作证明,教职工持工作证明方可进入校园。校内居住的教职员工及家属,持保卫处发放的校园通行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出校园。

3.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与各单位有工作业务关系的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特殊情况,须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入校。

4.教职工返淮,要提前两天填写《外地返淮人员信息统计表》,报送所在单位党组织,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批准,报校防控办(校办公室)备案,并向所在社区报备,经同意后方可返淮;返回途中做好自我防护;返淮后,应遵守地方政府疫情防控规定,按照要求居家隔离14天。学校对近期返淮教职工的情况在电子政务里予以公示。

5.国(境)外和湖北地区的教职工返淮,要严格遵照当地的防控要求和淮南市防控管理规定,如经批准返回淮南,须隔离14天并做核酸检测。

6.校内所有人员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出入佩戴口罩,配合安保人员工作,接受查验证件、测量体温等。禁止校内人员进行集聚性活动。

7.疫情防控期间,在办公场所办公时,务必佩戴口罩,要尽量以电话、视频形式安排布置工作,避免人员聚集。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,不召开面对面的现场会议,特殊情况需召开现场会议,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,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范措施。

8.从严落实应急值班制度,强化责任意识,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。

9.延迟开学期间,要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学生工作和团学活动。

10.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要统筹组织谋划好线上教学和开学前准备等各项工作。

11.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,认真落实通告中各项防控工作,对工作不重视、落实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淮南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3月6日